室外健身器材基本要求
1. 室外健身器材应符合人体运动规律,并具有安全性、可操作性、舒适性和适用性。
(a) 器材各支承体表面的所有棱边和尖角,应使其半径R>2.5mm。易接触使用者或者第三者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采用其他所有棱边应采用其他方式以圆润或加以防护。
(b)管材末端应符合GB17498-1998中4.2.2的规定,且不应有管端封口或者堵塞件因老化、配合不当、震动及轻度人为损坏等原因导致的脱落现象。
(c)在1800mm高度范围内的易接触区域,活动部件与邻近的活动部件或固定部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0mm |